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第四轮流程优化工作的通知》(庆政服发〔2017〕18号)要求,在市本级第三轮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资料更少、审批程序更简、审批流程更优、审批时限更短的原则,进一步研究提出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具体的简化优化措施。现将第四批措施清单(36条)公告如下(详细信息查询请登录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qyzwfw.gov.cn/或电询0934-8230837):
措施1:取消“药品经营(零售、连锁)许可证核发(换发)”收费项目
办理部门:市食药监局
办理事项:药品经营(零售、连锁)许可证核发(换发)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76
业务主办:脱吉斌
取消内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费取消。
措施2:压缩“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食药监局
办理事项: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76
业务主办:脱吉斌
措施3:压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食药监局
办理事项: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食药监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76
业务主办:脱吉斌
措施4:压缩“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备案”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建管局
办理事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建管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0
业务主办:董麒武
措施5:压缩“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市政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建管局
办理事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备案(市政工程安全条件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建管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0
业务主办:董麒武
措施6:压缩“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建管局
办理事项: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建管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0
业务主办:董麒武
措施7:压缩“附着升降脚手架登记备案”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建管局
办理事项:附着升降脚手架登记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建管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0
业务主办:董麒武
措施8:简化“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及变更许可”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市文广局
办理事项: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及变更许可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文广局窗口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30
业务主办:赵志强
简化内容:将“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及变更许可”办理流程中的“市文广局传媒管理科审核出具意见,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定”环节取消,改由市政务中心文广局窗口直接审定后,向申请人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措施9:简化“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的复制、拓印审批”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市文广局
办理事项: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的复制、拓印审批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文广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30
业务主办:赵志强
简化内容:将“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的复制、拓印审批”办理流程中的“市文广局文物管理科审核出具意见,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定”环节取消,改由市政务中心文广局窗口直接审定后,向申请人发放《关于对xxx文物进行复制、拓印的批复》。
措施10:简化“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市文广局
办理事项: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文广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30
业务主办:赵志强
简化内容:将“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办理流程中的“市文广局文物管理科审核出具意见,并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定”环节取消,改由市政务中心文广局窗口直接审定后,向申请人发放《关于对xx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的批复》。
措施11:精简“市级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的审核和审批”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财政局
办理事项:市级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的审核和审批
办理地点:市财政局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687974
业务主办:张凌霄
精简内容:将原5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2项:1. 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2. 市非税收入项目资料审批表(原件)。
措施12:精简“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财政局
办理事项: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27
业务主办:尚俊英
精简内容:将原6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3项:1. 加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 收费文件依据(原件);3. 市非税收入项目资料审批表(原件)。
措施13:精简“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财政局
办理事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27
业务主办:尚俊英
精简内容:将原6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4项:1. 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2份);2. 身份证(复印件2份,核验原件);3. 本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2张;4. 甘肃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原件)。
措施14:简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批”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市财政局
办理事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批
办理地点:市财政局(西峰区顺化东路1号)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687935
业务主办:张明煜
简化内容:将办理流程由“分管科室初审→国库科审核→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付款”简化为“分管科室初审→国库科审核→代理银行付款”。
措施15:精简“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审批”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
办理事项: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审批
办理地点: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峰区南大街65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62909
业务主办:刘艳平
精简内容:将原6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5项:1. 危险品运输线路审批表(原件);2. 公司资料(危运资质、GPS安装及使用情况说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3. 车辆资料(行驶证、驾驶证、押运员证)(复印件各1份);4. 公司与驾驶人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复印件1份);5. 罐体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
措施16:变更“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施工审批”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公安交警支队
办理事项: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施工审批
办理地点:市公安交警支队(南大街65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62909
业务主办:刘艳平
变更内容:将原4项申请资料变更为以下5项:1. 占道施工作业申请表(原件);2. 施工现场交通组织布控图(原件或复印件1份);3. 交通组织方案(原件或复印件1份);4. 应急预案(原件或复印件1份);5. 施工安全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措施17:精简“因公出国(境)审核”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理事项:因公出国(境)审核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外事办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32
业务主办:帅星辰
精简内容: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因公临时出国审批、护照、签证申办程序的通知》(庆办发〔2016〕27号)规定,将原4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2项:1. 自组团提供前往国有效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各1份),省直部门组团和双跨团提供组团部门出访征求意见函(原件或复印件1份);2. 出访请示(原件2份)。
措施18: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核”办理流程
办理部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理事项:因公出国(境)审核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外事办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32
业务主办:帅星辰
简化内容:将办理流程由“窗口受理→外事科审查→主任办公会审定→窗口发出《出访任务通知》”简化为“窗口受理,初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窗口发出《出访任务通知》”。
措施19:压缩“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事项:抵押权注销登记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15
业务主办:郭浩
措施20:压缩“地役权注销登记”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事项:地役权注销登记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15
业务主办:郭浩
措施21:压缩“异议登记”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事项:异议登记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15
业务主办:郭浩
措施22:压缩“异议登记注销”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事项:异议登记注销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15
业务主办:郭浩
措施23:压缩“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办理事项: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215
业务主办:郭浩
措施24:精简“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精简内容:将原11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7项:1. 书面申请报告(原件);2. 《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3. 加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 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及工资表(原件);5. 经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签证的企业与新招用持有《登记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原件);6.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凭证(原件);7. 新招用失业人员的《登记证》及其《本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表》(原件)。
措施25:压缩“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办理时限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9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措施26:精简“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确认”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确认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精简内容:将原2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项: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花名册(原件4份)。
措施27:精简“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等级认定”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等级认定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精简内容:将原4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3项:1. 主管部门报告(原件);2. 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 现任岗位聘任备案表(原件4份)。
措施28:变更“工伤认定”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工伤认定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变更内容: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6〕154号)规定,将原6项申请资料变更为以下13项:1. 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 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有争议的,职工应当提交生效的劳动关系争议仲裁裁决书或法院裁定书、判决书)(复印件1份);3. 医疗机构出具的首诊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病历、医学诊断证明、出入院证等)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各1份);4. 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5. 两人以上现场目击证人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原件);6.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机构编制批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7. 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包括:时间、地点、详细的事故经过和调查人员名单,现场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复印件1份);8. 反映职工工作情况的工资表、考勤表、交接班记录、排班表(复印件1份);9. 职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和火葬或土葬证明(复印件1份);10.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其他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11.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供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复印件1份);12.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复印件1份);1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当时的基本情况证明(包括证人证言等)和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复印件1份)。
措施29:变更“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人社局
办理事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63
业务主办:杨博
变更内容:根据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庆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6〕155号)规定,将“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的9项申请资料变更为以下8项:1. 《庆阳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2. 被鉴定者近期1寸照片1张;3. 被鉴定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4.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5.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部位原始病案和历次因伤治疗的诊断证明材料(职业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精神病须持有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复印件各1份);6. 参加工伤生活自理能力鉴定提供前次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结论(复印件1份);7. 申请复查鉴定的提供前次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结论(复印件1份);8.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甘肃省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须经所在用人单位加注意见后上报)(原件)。“非因工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的9项申请资料变更为以下5项:1. 《甘肃省职工非因工或因病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2. 被鉴定者近期1寸照片1张;3. 被鉴定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4. 提供相关病情诊断证明及病历资料(复印件各1份);5. 提交鉴定申请的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函(复印件1份)。
措施30:精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张超
精简内容:将原17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1项:1.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2. 建设工程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3. 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书、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规划总平面(复印件1份);4.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报告(原件);5. 初步设计文件(原件);6.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原件);7. 工程概算书(原件);8.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复印件1份);9. 勘察、设计合同(原件);10.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甘信息登记备案反馈表(复印件1份);11. 若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应提交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查批复;特殊场地应提交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文件(复印件1份)。
措施31: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张超
精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8号)规定,将原11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0项: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2. 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3. 施工、监理合同(原件);4. 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1份);5. 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1份);7. 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证明材料(原件);8.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9. 资金保函或证明(原件);10. 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原件)。
措施32:精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张超
精简内容:将原25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5项: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3份);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复印件1份);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4. 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5.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6. 住宅工程提供《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8.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原件);9.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原件);10.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1.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2.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原件);1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单项验收资料:14.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份);15.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措施33:精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张超
精简内容:将原16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8项:1.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2. 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纸(原件);初步设计未经市住建局审查批准的项目,还需要提供资料:3. 建设工程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4. 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5.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复印件1份);6. 勘察、设计合同(原件);7.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原件);8.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甘信息登记备案反馈表(复印件1份)。
措施34:精简“工程报建”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工程报建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张超
精简内容:将原8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4项: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原件3份);2. 资信证明文件(原件);3.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4. 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复印件1份)。
措施35:精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资质初审”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三级资质初审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郭龙
精简内容:将原18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7项:1. 企业资质等级申请报告(原件);2. 企业自检报告(原件);3.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 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1份);6.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7.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8.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工程、财务、经营、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9.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10. 经劳动部门鉴证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11. 社保缴费发票彩印件、社保缴纳情况表(原件);12. 近三年统计年报(复印件1份);13.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各1份);14. 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情况报告(原件);15.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执行情况报告(原件);16. 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1份);17. 企业信用信息建立情况说明)(原件)。
措施36:精简“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级资质审批”办理申请材料
办理部门:市住建局
办理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和暂定级资质审批
办理地点:市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4-8855191
业务主办:郭龙
精简内容:将原11项申请资料精简为以下10项:1. 企业资质等级申请报告(原件);2.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原件3份);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 企业章程(复印件1份);5.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6.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工程、财务、经营、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价);7.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8. 经劳动部门鉴证的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9. 社保缴费发票彩印件、社保缴纳情况表(复印件1份);10. 固定的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1份)。
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