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发〔2017〕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和市政府办《关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情况核查的通报》(庆政办发〔2017〕92号)要求,经2017年7月4日市政府四届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第十七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8项(其中省政府明确要求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5项、市级自行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23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批调整后,市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0项,备案事项79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件:《1 省政府明确要求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5项)》 《2 市本级自行决定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3项)》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