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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3-07 访问次数: 字号:[ ]

甘政办发〔2018〕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2月2日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确定2018年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推行“四办”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主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有力举措。为加快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依托各级政务大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平台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行“一窗办”,优先推行“一网办”,省市县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化流程“简化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率“马上办”,努力做到一次办结,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民宗旨、利企便民。遵循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利企便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聚焦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立行立改,确保改革措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需求。

  ——坚持改革取向、创新管理。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推进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层层推动落实。

  (四)实施范围。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2月中旬,对全省推行“四办”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细化任务和进度安排,2月底前报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3月至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组织落实“四办”改革各项任务,实现政务服务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

  (三)督查评价阶段。年中和年底前,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审改办)牵头,分两次对各地各部门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倒逼政府自身改革。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由省编办(省审改办)牵头对“四办”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省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收费的事项,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全部予以下放。按照全面推进、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要求,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1月底前公布第一批、2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二季度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事项。

  (二)简化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进一步整合各类证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做到“3550”)。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审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实现“3550”目标。

  (三)建立“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对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行政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制定发布我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

  牵头单位:省质监局、省编办(省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责、事项、环节、人员统一向本部门内设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整体入驻政务大厅。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将政务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生育服务、医疗卫生等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根据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对于一些年办件量少、与其他事项关联度低的办理事项,可设置“其他综合事务”窗口。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五)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优化并全面应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善畅通网上并联审批通道,加强对市州的培训辅导和督查,确保全面实现投资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审批事项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鼓励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政府明确的25项报建审批事项的整合。

  (六)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整合构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国家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省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现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的对接联通。建立完善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依托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重点实现自然人(基础数据及社保、民政、教育等业务数据)、法人(基础数据及业务数据)、信用信息、电子证照等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并逐步扩展,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6月底前建立完善相关重点政务信息资源库并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省级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年底前省市县实现数据共享。

  (七)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实现在线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审批办理的事项,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审批,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加快推进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深化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与应用,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加大网络平台技术支撑,为网上审批、实现“一证通办”提供可靠保证。建设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的预约、申请、查询、支付功能,逐步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推送、快递送达、代表送达,提升服务便利程度。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18年5月底前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及电子文档归档等管理办法。

  (八)推动“四办”改革向基层延伸。省、市两级政府部门承担的面向公民个人的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实行就近办理;对于量大面广的社会民生事项,进一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服务。不断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以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业务办理平台为支撑,更好地承接和落实“放管服”各项改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省级执法监督职能,促进省级重心从执法向执法监督转变,省级层面原则上不保留行政执法机构。重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开通省级政务服务热线。省政府办公厅开通省级政务服务热线,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完善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内容和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建议、投诉和举报,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市州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

  (十一)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各级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十二)强化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围绕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列入培训重要内容,培养提升政府公务人员能力素质。规划建设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效。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四办”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化政府自身改革,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政府和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四办”改革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月计划、周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推行“四办”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解决“四办”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四办”改革推进措施,牵头做好“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梳理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工作,在项目投资审批方面重点突破。省公安厅负责将户籍、出入境、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等便民服务事项统一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省财政厅负责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工作,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省人社厅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出具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四办”改革的法律意见,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进一步简化招投标要件和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效率。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等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推进本系统“四办”改革。省政府研究室、甘肃行政学院负责制定完善评价体系,对全省推行“四办”改革情况开展评估。

  (三)强化考核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省政管办要对照“四办”改革要求,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公布各地各部门“四办”改革工作效能排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改革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予以激励。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通过随机抽查、民意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收集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价反馈和监督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回应、及时解决。

  (四)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四办”改革有关工作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四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审改办)要及时宣传推介各地各部门“四办”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甘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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