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政服发〔2018〕17号
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助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根据中办、国办、省办有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建立为人民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基本标准的跨部门事项流程再造机制。为此,市政府决定开展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第五轮流程优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2018年6月份前市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准,集中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从事项底数、审批条件、办理要件、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审批依据等要素进行深度优化,从部门内部(项目本身)和跨部门(并联审批事项)两个层面进行优化,建立以部门为主和以“一件事”为主的两份事项清单,同步梳理与之相匹配的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实现政务服务效率再提速1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锁定事项底数。各部门(附件1)要以核定年终考核事项“分母”、完成“两个80%”为目标,深度开展事项清理核查工作,摸清事项底数。对已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统一管理的部门(单位),根据市政府第九批至第十八批公布的承接、取消、调整、下放事项目录,严格对照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公布的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对本单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对已取消下放以及事项名称变更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各部门自行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重新更新录入;对因政策调整,已取消的便民服务事项,各部门统一梳理汇总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审定后,进行更新调整;对事项名称变更的便民服务事项,各部门自行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重新更新录入。对暂未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统一管理的部门(单位),根据市政府第九批至第十八批公布的承接、取消、调整、下放事项目录,以及《庆阳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庆阳市人民政府第十八批审改保留事项清单),要依法依规,严肃认真梳理本部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建立事项清单,报市审改办审定确认后,各部门自行加载至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权力事项库,实行统一管理。对综合窗口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实行清单化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群众办理“一件事”的思路,依据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市、县子站公布的事项清单(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对关联度强、全链条之中的事项进行分类整合,将涉及事项统一纳入到“综合受理窗口”。由综合窗口牵头部门(具体牵头部门详见《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8〕48号)负责建立本窗口综合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各部门要立足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建立本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依据本部门目录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暂未纳入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庆阳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29号)要求,对项目工程报建相关的水、电、气的报装与企业开办相关的银行账户开立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优化,形成项目清单,纳入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行统一管理。
(二)简化办理环节。以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和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精简压缩事项办理环节,科学、合理地合并、减少审批环节。要以明确群众办理“一件事情”为前提,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县区初审、专家论证、检验检疫、现场勘察、评估认证、鉴定评审等特殊程序,一律取消;确有依据的,要依法从严设定时限,如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全流程时限之内,应予以备注说明。尤其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相关要求,推行合并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量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等六项工作,严格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简化办理环节,切实利企便民。
(三)精简申报资料。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切实做到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要积极推进职能部门之间政务信息共享,从源头上避免“奇葩”证明等现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四)压减办理时限。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当前平均办理时限,单个审批事项承诺时限留有较大空间的,进一步减少承诺时限,将办理时限再压缩30%以上;对审批时限确实无法再压缩的,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优质高效服务。对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核准事项,原则上改为即办件。要加快推进部门政务资源信息联通共享,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开通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即办件所占比例,全面压缩承诺件办理时限。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围绕建立健全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9年上半年实现项目审批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工商局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精神要求,围绕进一步整合各类证照,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2019年上半年实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住建局要围绕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即做到“3550”)。
(五)清理收费项目。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行业政策和收费标准文件,参照《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庆市财综〔2017〕5号)、《庆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度)》、《庆阳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进行认真核查,对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的各类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性收费一律取消。对不尽合理或者重复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应按规定程序报财政局、发改委重新审核确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清单。各窗口单位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收费。
四、工作步骤
(一)学习培训阶段(6月6日至6月7日)
各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庆阳市2018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29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把文件精神贯穿落实到第五轮流程优化工作中来。
(二)集中清理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各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已向社会公告的四批次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简化优化措施清单、公布的前四批市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综合窗口设置情况,认真填写《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统计表》(附件2)、《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对比表》(附件3)、《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结果的说明》(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式两份)于6月14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审改办。
(三)规范审查阶段(6月15日至6月21日)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对各部门报送的流程优化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审核未通过单位,要重新进行职能范围内事项优化规范,并重新报送。
(四)公布运行阶段(6月25日之前)
经审核通过后的优化结果,由部门(单位)自行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有关信息进行修改录入,通过市政府网站、陇东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并落实优化后审批流程,同时对窗口办事告知单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改革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按时间进度,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实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全力支持配合,负责流程再造的组织、实施、协调和审核工作(联系电话:0934-8230837、8210016,联系人:邵琳瑶、付明骞)。
(二)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审改办的联系,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便于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请各部门确定专门稳定承办业务人员,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于6月7日前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审改办。
(三)严肃工作作风,确保工作成效。本次流程优化工作将作为检验部门(单位)推动“四办”改革成效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省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工作部署,各部门务必认真对待,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按时间节点推进。本轮流程优化结果将呈报市委、市政府,并向全市通报,向社会公示。
附件:1 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第五轮流程优化实施部门.docx
2 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统计表.docx
3 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对比表.docx 4 关于政务服务事项流程优化结果的说明.docx
庆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庆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